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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版权修正法案》(CAB)堪称该国近代史上最雄心勃勃的改革之一,涉及经济领域、创作者权利及贸易关系,Inventa专利商标事务所代理人米格尔.比贝(Miguel Bibe)阐释道。
作为近年最具争议的立法提案之一,南非CAB旨在实现国家版权框架的现代化。
截至2024年,该法案位列待南非总统西里尔.拉马福萨(Cyril Ramaphosa)签署的20项法律草案之中,但因关于合宪性的质疑,其颁布进程受阻。法案已被提交至宪法法院审查,该审查决定将对南非创意产业及知识产权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现行1978年《版权法》被普遍认为已过时,难以应对数字时代的复杂性。
CAB致力于使南非版权法与国际标准接轨,同时纳入优先保障可及性、合理使用原则及创作者权利保护的条款。
然而,该法案已遭到包括艺术家、出版商、国际贸易伙伴及行业专业人士在内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反对,声称某些条款可能产生意外的负面后果。
合理使用、可获取性、集体管理组织
CAB最具突破性的改革之一是引入合理使用原则。该条款允许在教育、研究、新闻报道及戏仿创作等特定情形下,无需明确授权即可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内容。支持者指出,此举使南非与美国等法域接轨,通过合理使用制度赋予灵活性并促进创新。
但出版与娱乐行业的批评者担忧,该条款措辞宽泛可能导致版权侵权泛滥,损害依赖版权使用费生存的本土创作者。
另一关键条款涉及残障人士权益保障。法案引入机制确保受版权保护作品无需权利人许可即可被改编为无障碍格式(如盲文版、有声读物),此举与南非已批准的《马拉喀什条约》相契合,标志着包容性社会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尽管该条款获得普遍支持,但部分业界人士仍对实际操作中的执行机制存疑,担忧存在滥用可能性。
法案还提出对集体管理组织加强监管。此类机构代表创作者管理版权使用费,确保其作品被使用时获得合理报酬。
CAB引入了提高这些组织内部透明度和问责制的措施,着力解决长期以来对集体管理组织运作失当及版权费分配不公的质疑。尽管业界普遍视此为积极举措,仍有部分集体管理组织反对新增的监管负担。
另一项重要改革涉及艺术家版权许可费转售权。该条款确保视觉艺术作品每次转售时,创作者均可按售价比例获得分成。
此举是艺术作品持续价值的认可,避免艺术家错失作品随时间增值带来的经济收益。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已实施类似权利,南非众多艺术家对此表示欢迎,认为这将保障其经济权益。
法案还将规避技术保护措施(TPMs)的行为列入刑事犯罪。TPMs指用于防止未经授权访问数字内容的安全技术,例如电子书加密或数字音乐文件加密。
通过将未经授权绕过这些措施的行为定为非法,南非与国际反盗版成果保持了一致。但业界担忧该条款可能不当限制合理使用行为,例如出于教育目的对软件进行修复与修改。
尽管包含诸多进步性改革,CAB仍面临本国和国际利益相关者的阻力。争议焦点之一在于该法案是否符合国际贸易协定要求,特别是涉及美国与欧盟有关的协定。
部分贸易团体指出,该法案中关于合理使用及版权例外的规定可能违反南非的贸易承诺,或对创意产业投资造成负面影响。
本土作家、音乐人及电影从业者则担忧该法案不能充分保护其权益。许多创作者担心合理使用条款将导致作品被无偿使用,造成经济损失。
一些行业代表主张,南非应采用公平交易(fair dealing)模式而非宽泛的合理使用制度,前者对许可使用范围提供更清晰指引。
另一重大争议关乎法案的潜在经济影响。南非创意产业对GDP贡献显著,支撑了数万就业岗位。
若法案导致国际出版商、音乐制作方及电影公司因版权保护疑虑减少对南非投资可能引发就业岗位的减少和收入的降低。
支持者则强调法案将通过促进知识和文化作品更容易获取,推动本土创新并赋能小型创作者。
将该法案提交宪法法院审查的决定凸显了这些问题的复杂性。法院将评估法案是否符合南非宪法精神,重点涉及财产权、信息获取权及言论自由等方面。
此次司法审查至关重要,其结果将决定法案能否按现有文本签署生效,或需进行进一步修订。
在更广泛的背景,CAB折射出全球版权法的转变。数字时代背景下,各国均在探索如何平衡创作者权益与公众信息获取权。
一些国家采用灵活的版权框架,另一些国家则维持严格管控以保护知识产权。南非的改革若成功实施,或将为其他寻求版权法现代化的发展中国家提供范本。
CAB是南非近代史上最雄心勃勃的立法改革之一,它有可能使南非的版权制度在现代化、提升信息获取程度及保护艺术家权益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
然而,各利益相关方提出的担忧也凸显了制定平衡各方利益的法律所面临的挑战。该法案正待宪法法院裁决及总统最终批准,其命运仍存变数。
可确定的是,这一立法进程的结果将对南非创意经济、知识获取及国际贸易关系产生深远影响。(编译自www.worldipreview.com)
翻译:吴娴 校对: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