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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美国版权局推出了在线登记系统有限试点项目。该系统将最终取代现有的纸质程序。近日,版权局向公众开放了《美国法典》第17编第205条所提及的版权相关文档的电子处理功能。

公众可先通过Login.gov创建一个企业版权系统(ECS)账户,再向版权局在线提交特定类别的文档以进行备案。

登记系统的使用是可选择的,受《联邦法规》第37编第201.4(h)条和《特别试点项目规则》约束。尽管公众仍可继续提交纸质版的登记文件,但版权局强烈鼓励公众使用电子系统。

登记系统的特征和优势包括:

-自助进行账号和组织管理;

-可在线提交《美国法典》第17编第205条提及的转让和其他文件;

-可通过Pay.gov进行在线支付;

-可在线获取数字证书和编号文件;

-可在线跟踪状态;

-可使用中央信息通信中心;

-可获取关于重要事件的通知和提醒;

-可轻松检索提交的文件;

-处理时间比纸质版本短;

-可批量上传作品索引信息。(编译自www.copyright.gov)

翻译:罗先群 校对: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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