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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商标局(TMO)已经采用了第11版《尼斯分类表》,自2025年1月起生效,这标志着该国商标子类别系统的重大变化。此举使伊拉克与国际商标分类标准接轨,为商标注册提供了一种更加结构化、更与全球统一的方法。从历史上看,该机构的子类别系统与国际上更新的尼斯分类系统存在差异。这也反映了伊拉克关于全球知识产权最佳实践的承诺。

该分类系统的采用给伊拉克商标注册带来了程序和定义上的变化,影响到了商标注册的各个阶段。新的商标申请必须使用第11版分类。对于待处理的申请,商标所有人可以将重新分类推迟到异议期之后,也可以立即重新分类。TMO还规定了申请前的强制检索——被视为实质审查,检索后的申请期限为30天。现在,申请人必须熟练理解第11版分类的复杂性以准确分类,而现有商标所有人将需要对其注册进行重新分类。这种与国际标准接轨的一致性具有长远利益,但需要有效的实施和明确的指导才能实现平稳过渡。

多哈JAH知识产权律所的知识产权高级总监莫辛.法塔赫(Mohcine Fattah)表示:“随着第11版《尼斯分类表》于2025年1月通过,所有新的商标申请从一开始就必须根据这一国际标准对其商品和服务进行分类。因此,强制性的申请前检索(被视为正式和实质性的审查)将根据申请人在预定义的第11版下的分类进行。这意味着国际申请人需要从一开始就确保其商品和服务列表与第11版分类准确一致,甚至是在提交正式申请和进行强制检索之前。与此同时,检索结果(以‘是或‘否的二进制形式告知,没有详细报告)将决定申请人是否在严格的30天期限内继续申请。如果检索结果不利,申请人可能需要重新考虑其商标或商品和服务的范围,这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和时间成本。积极的检索结果可以使申请人对继续申请更有信心。此外,通过在申请前阶段就与国际公认的分类系统保持一致,可能会简化后续的审查程序,并降低日后出现与分类有关的异议的可能性。

他补充称,待处理量的伊拉克商标申请的所有人有两种重新分类的选择:推迟重新分类和立即重新分类。每种选择都具有战略意义。

推迟重新分类允许注册最初在旧的子类别制度下进行,但在异议期之后、颁发注册证书之前强制按照第11版重新分类。选择这一方案的一个主要战略考虑可能是加快初始注册程序和降低成本,特别是对于包含许多商品和服务的申请,立即重新分类的成本可能会很高。

另一方面,立即重新分类涉及在申请的当前阶段根据第11版分类对商品和服务进行重新分类。这样做的战略优势是立即与国际分类标准接轨,从而简化今后与国际商标相关的活动。但是,这种选择要求申请人立即投入时间和精力以准确地对商品和服务进行重新分类,并且TMO保留批准或调整这些选择的权力。

法塔赫认为:“商标所有人必须权衡立即与国际接轨的好处与潜在的行政负担以及该机构调整其分类选择的风险。待处理申请中商品和服务的数量和复杂程度很可能是影响这一战略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

当然,这里也存在挑战。法塔赫指出:“国际商标所有人在根据第11版《尼斯分类表》对其现有的伊拉克商标注册进行重新分类时面临着一些实际障碍。这种过渡虽然旨在实现国际统一,但可能会带来一些复杂问题,需要仔细关注并且进行战略规划。一个重要的挑战是,在处理任何基于旧版子类别系统的商标注册后行动时,如何将伊拉克旧注册中列出的商品和服务准确映射到第11版分类中的相应类别和可能更具体的术语。一一对应可能并不总是那么简单。有些商品或服务在旧系统中被归入一个子类别,但在第11版分类中可能被归入不同的类别或需要更多的描述。这就需要全面了解旧的伊拉克分类法和第11版分类的细微差别,以确保保护范围得到维持或适当调整。重新分类中的错误可能会无意中缩小或扩大最初授予的保护范围。”

他继续说道:“另一个实际障碍是可能增加成本和行政负担。重新分类的时间和程序方面也带来了实际挑战。最后,不能完全排除重新分类可能引起的争议或异议。虽然改变目的是协调一致,但重新分类过程可能会在无意中导致与根据第11版分类新提交的申请重叠或冲突,甚至与已经重新分类的现有注册重叠或冲突。国际商标所有人需要作好准备以解决重新分类过程中或之后可能出现的任何此类问题。”(编译自www.asiaiplaw.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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