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预警专刊周刊


新闻热搜词

通知公告:

文章标题

目前,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正在对其诉讼规则(rules of practice)进行修订,以创建出一个新的“外观设计专利从业人员”的类别。据悉,上述人员能够以“外观设计专利律师”或者“外观设计专利代理人”的身份来代表他人在USPTO处理具体业务。这个刚刚划分出来的、适用于更多学位资格的“外观设计专利从业人员”类别将允许符合资格的外观设计专利从业人员专门在涉及外观设计专利的诉讼程序中执业。上述修正案将会在2024年1月2日正式生效。

依照以往的惯例,任何寻求在USPTO进行注册以处理专利事务(包括实用新型、植物新品种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人士都必须要先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为了获得这一资质,申请人需要在部分限定的技术学科领域中获得官方认可的学院或者大学学位(或同等学历)。这些学科被严格限制在某些科学与工程学位,诸如生物学、生物化学、生物医学工程、化学工程、计算机工程、计算机科学、电气工程、分子生物学等学位。无论潜在的从业者们未来会就哪种类型的专利申请提起诉讼,上述要求都适用。

因此,USPTO扩大了那些想在USPTO处理业务的人士的准入门槛,从而让重点关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这在其他司法管辖区中有时也会被称为工业品外观设计)中装饰性外观设计的外观设计专利从业人员能够获得新设立的外观设计专利代理人资格。这些申请人将有资格在USPTO执业,而无需再满足针对标准专利代理人提出的更加严格的工程与技术要求。

为了消除人们对于此类代理人能力以及是否可遵守职业道德的疑虑,USPTO也对外观设计专利从业人员的准入和实践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

具体来讲,申请人将只能处理有关外观设计专利的事务,而且仍然需要像其他专利从业人员一样通过相同的注册考试。同时,申请人还必须拥有下列获得官方认可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工业品外观设计;产品外观设计;建筑;应用艺术;平面设计;美术/工作室艺术;或者艺术教师教育。

除此之外,外观设计专利从业人员还必须告知USPTO和客户其受到限制的代理权,并将“外观设计”一词放在其签名的旁边。这些外观设计专利从业人员会从外观设计专利从业人员编号序列中分配一个注册号。

对此,USPTO解释道,做出这一重大改变的目的是让那些拥有宝贵外观设计知识的人士能够在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流程中提供帮助,从而提高外观设计专利从业人员的水平以及代理能力。

已经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专利从业人员不会受到上述影响。《专利审查程序手册》将会进行更新,以反映出这些修订。(编译自www.mondaq.com)

翻译:刘鹏 校对:王丹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或编译文章原文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如果您了解知识产权,请直接进入国别环境指南页面。本指南包含权利获取及救济两部分,所涉国家地区及内容逐步完善中。介绍内容仅供参考,以各国家地区主管机构官方解释为准。

请输入所需国家或地区:

快速查询:

美国|欧盟|德国|法国|英国|日本


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