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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watch.com网站公布了一份欧盟委员会的工作文档草案,该草案分析了欧盟版权法改革的潜在影响。

文档指出,欧盟委员会将解决研究人员在对合法获取的内容进行文本与数据挖掘时面临的“法律不确定性问题”。

欧盟委员会表示,它的首选方案是在新的欧盟立法中制定强制性的文本与数据挖掘版权例外。该例外将有利于公共研究机构在非商业和商业性的科学研究项目中挖掘文本与数据。

“这个方案将提高法律确定性,减少研究人员的交易成本,不会对权利人的许可市场造成大的影响,而且执行费用也不高。首选方案还符合欧盟的开放获取政策,并有利于平衡版权与科学和艺术自由。”

如果计划得以实施,欧盟关于文本与数据挖掘的规则将与英国不同。

2014年,英国制定了新的文本与数据挖掘版权例外。该例外允许出于非商业研究目的复制在线期刊和其他文本内容,只要复制者获取的内容合法而且他们充分认可原作。

英国的例外不适用于出于商业研究目的的文本与数据挖掘活动。

根据泄露的欧盟文档,欧盟将为数字与在线教育制定新的强制版权例外,允许文化遗传机构保存版权作品。

欧盟委员会还计划改变欧盟的广播电视法,将所谓的“来源国”原则应用到广播电视机构首次播送时在线发布的内容的许可活动中。

来源国原则适应于传统的播送活动,根据欧盟立法,广播电视机构只能将版权作品从欧盟一国传播给公众,即使播送内容可以在其他地方被观看。

欧盟的上述方案促进了广播电视机构的电视节目和电台节目的在线跨境传播,来源国原则确保了权利人与消费者之间的平衡,在考虑权利人利益的同时让内部市场的消费者更好地获取广播电视机构的电视和电台节目。

欧盟委员会还正在考虑推出帮助新闻出版机构提高内容再次使用许可收入的提案。

欧盟委员会计划制定一个新的关于新闻出版物在线使用的邻接权,让欧盟国家赋予出版机构对例外使用要求补偿的权利。

此举将巩固出版机构的谈判地位,最终对其许可内容并实施新闻出版权产生积极的影响。

欧盟委员会指出,尽管在线服务提供商的“交易成本”会增加,但新措施规定内容再次使用和相应条件将由合同双方决定。

欧盟委员会表示:“以上两个方案都有助于以适当的方式实现政策目标,不会超越必要的范围。”(编译自out-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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