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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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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5日,欧盟委员会决定将11个欧盟成员国诉至欧洲法院,因为它们没有通知委员会已将2个关于版权的指令转换为国内法。

委员会决定将保加利亚、丹麦、芬兰、拉脱维亚、波兰和葡萄牙诉至欧洲法院,因为它们未就《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欧盟第2019/790号指令)采取转换措施。

另外,委员会将保加利亚、芬兰、拉脱维亚、波兰和葡萄牙诉至法院,因为它们没有通知委员会其已将适用于某些在线传输的版权和相关权措施(欧盟第2019/789号指令)转化为国内措施。

这2项指令旨在使适用于消费者和创作者的版权规则现代化,以充分利用数字世界;保护来自不同领域的权利人;刺激更多高价值内容的创造和传播。指令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和促进广播和电视节目在欧盟境内传播为用户带来了更多的内容选择。

背景

在转换截止日期于2021年6月7日到期后,委员会最初于2021年7月23日启动了侵权程序,向未传达完全转换了这2个指令的通知的成员国发送了正式通知函。2022年5月19日,委员会就未通知已转化第2019/789号指令的10个成员国以及未通知已转化第2019/790号指令的13个成员国提出了合理的意见。

根据《欧盟运作条约》(TFEU)第258条,如果有关成员国在欧盟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未遵守合理意见,后者可将此事提交欧洲法院。此外,根据TFEU第260条第(3)款,欧盟委员会可以呼吁欧洲法院对未能履行指令转化义务的成员国实施金融制裁。(编译自ec.europa.eu)

翻译:罗先群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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