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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启动了关于实施《视听表演北京条约》(以下称为《北京条约》)的意见征求程序。

该条约是一项规定视听表演知识产权的国际协定。视听表演包括演员、音乐家、舞蹈家和其他表演者在电影、电视节目和其他视听录制品中的表演。

UKIPO称,实施该条约将确保英国表演者在其视听表演在其他条约签署国使用时获得互惠利益。

英国于2013年签署了《北京条约》,但未能在作为欧盟成员国期间独立批准该条约。现在,英国已脱离欧盟,英国政府已承诺批准并实施《北京条约》。

英国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已经符合该条约的规定,但在某些领域,还需要对法律进行修改,以明确视听表演者的归属权问题,并防止他人对其表演实施某些贬损性行为。

《北京条约》还列出了各国可以选择在国内法中实施的方案,其中包括不广播或公开播放表演者的视听表演。

因此,英国政府现正征求表演者、广播公司、制片人、集体管理组织(CMO)和视听作品使用者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这些意见将有助于政府决定如何以最佳方式实施条约。

在2021年首次征集意见之后,有证据显示,有2种首选实施方案获得支持:

-实施《北京条约》,为视听表演者引入向公众播放和(或)传播的专有权;

-实施《北京条约》,引入向公众播放和(或)传播视听表演的公平报酬权。

本次咨询以上述“意见征集”为基础,就每种方案的影响征求意见和证据。

相关问题涉及表演者权利、使用视听作品的许可要求、视听作品制作的激励机制、表演者的公平报酬以及每个方案可能对这些方面产生的影响。

那些对英国修法提案有意见的人能够发表自己的看法。

这将有助于确保政府的最终实施决定是强有力的,并以最佳证据为基础。

UKIPO局长亚当.威廉姆斯(Adam Williams)称:“英国的音像产业蓬勃发展。我们的版权和表演者权利框架确保了那些投入时间、精力和金钱制作和发行视听制品的人能够将其作品商业化,使每一位欣赏者都能从中受益。通过实施《北京条约》,政府希望帮助表演者控制其表演的使用方式,并提高他们获得适当报酬的能力。本次咨询的重点是具体的实施方案,以确保在实施该条约时采取最佳做法。”

政府预计将于2024年批准《北京条约》,但需考虑通常的时间安排。

咨询截止日期为11月9日。(编译自trademarklawyermagazine.com)

翻译:罗先群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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