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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3年2月1日发表的一份联合声明中,30个行业协会一同敦促《数据法案(Data Act)》的共同立法者要避免这项新法案“一跃跌入未知的风险之中”。
《数据法案》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举措,旨在对数据的访问、共享和传输方式进行规范。欧洲议会和部长理事会目前正处于正式确定其对该法案立场的程序中,以期最早在今年3月启动机构间谈判,即人们所熟知的三方会谈。
然而,对于数字欧洲(Digital Europe)、商业欧洲(Business Europe)和欧洲技术联盟(European Tech Alliance)等行业组织而言,联合立法者的行动进展过快,没有充分考虑到该法案可能对欧洲公司以数据驱动的商业模式产生的潜在影响。
联合声明中写道:“在打开‘潘多拉魔盒’之前,《数据法案》的规则需要在现实世界的市场条件下进行试验和测试,以确保它们能够适用于欧洲企业。”该声明强调,在经济动荡和能源价格创纪录高企的时期,相关行业需要的是稳定,而不是额外的不确定性。
引起关注的原因
当一个组织被要求与第三方共享数据时,企业代表最关心的似乎是如何保护商业机密,特别是如何在实践中有效实施保障措施。
缺乏明确性是另一个敏感问题,因为这些行业协会认为,新法案应在数据共享方面提供法律上的确定性,并可区分何时与消费者或公司共享数据。
该声明提到的其他问题包括需要严格限制企业对政府(B2G)的数据请求,促进云计算的应用,并避免在国际数据流动中引入被认为对欧洲公司在外国市场运营至关重要的障碍。
灵活性与公平性
最后,该声明的签署方希望新的数据法能赋予公司在谈判合同条款方面的更大的灵活性,特别是在就相关补偿达成一致方面,以便能够“找到互利的数据驱动关系”。
《数据法案》允许必须与另一家企业共享数据的公司协商补偿方案,以支付技术成本及保证金。但是,如果接收公司是中小型企业,保证金则不适用。
此外,该法案还包含一项“公平审查”,以防止单方面强加合同条款,立法者和各成员国都已将这项措施扩展到所有合同安排中。
对于欧洲数字中小企业联盟秘书长塞巴斯蒂亚诺.托法莱蒂(Sebastiano Toffaletti)来说,这些条款重要的保障措施,可以使谈判变得更加公平。
托法莱蒂向媒体《欧洲动态》(EURACTIV)表示:“合同谈判的灵活性最终可能会有利于拥有强大谈判能力的大型参与者。这就是为什么中小企业将从禁止特定条款和示范合同条款中受益的原因。”(编译自www.euractiv.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