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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理事会于2025年3月14日宣布,欧盟成员国政府常驻代表委员会(Coreper)批准了理事会关于通过新基因组技术(NGT)获得的植物及其食品和饲料法规的谈判授权。这项由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法规将为NGT植物进入市场创造两种方式:
第1类NGT植物:可以自然出现,也可以通过传统育种方法出现;它们将不受转基因生物(GMO)立法中现行规定的约束,也不会被贴上标签;但通过这些技术生产的种子必须贴标签;或
第2类NGT植物:所有其他NGT植物;将适用转基因生物立法规定(包括投放市场前的风险评估和授权);它们将被贴上相应的标签。
拟议法规将禁止在有机生产中使用NGT。
新闻稿指出,欧盟理事会建议对其谈判授权做出以下修改,包括:
1、NGT植物的种植和存在:
选择退出种植:根据欧盟理事会的授权,欧盟成员国可以决定禁止在其领土上种植第2类NGT植物;
可选的共存措施:欧盟成员国可以采取措施避免第2类NGT植物意外出现在其他产品中,并需要采取措施防止跨境污染;以及
欧盟理事会的立场还阐明,为避免第1类NGT植物意外出现在其境内的有机农业中,欧盟成员国可以采取措施,尤其是在具有特定地理条件的地区,如某些地中海岛国和岛屿地区。
2、第1类NGT植物和专利:新闻稿中写道,根据理事会的授权,在申请注册第1类NGT植物或产品时,企业或育种者必须提交所有关于现有或待批专利的信息。专利信息必须纳入欧盟委员会建立的公开数据库,该数据库将列出所有已被认定归为第1类的NGT植物。新闻稿指出,该数据库将确保有关第1类NGT植物信息的透明度,并将更新数据库中的专利信息。新闻稿还指出,在自愿的基础上,企业或育种者也可以报告专利持有人在公平条件下许可使用获得专利的第1类NGT植物或产品的意向。
3、专利专家组:欧盟理事会的授权包括成立一个关于专利对NGT植物影响问题的专家组,由来自所有成员国和欧洲专利局(EPO)的专家组成。
4、专利研究:新闻稿中还写到,根据欧盟理事会的授权,在法规生效一年后,欧盟委员会将被要求发布一份关于专利对创新、对农民种子供应以及对欧盟植物育种部门竞争力影响的研究报告。该研究还将特别关注育种者如何获取已获得专利的NGT植物。为了完成这项研究,欧盟委员会将考虑专利专家组的研究结果和植物育种部门的意见。根据新闻稿,在适当的情况下,欧盟委员会将说明需要采取哪些后续措施,或公布一项立法提案,以解决研究中发现的任何问题。新闻稿指出,如果第一份研究报告没有预见到任何后续措施或新的立法建议,欧盟委员会将被要求在第一份研究报告发布4到6年后发布第二份研究报告。
5、标签: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建议,第2类NGT植物必须贴有相关标签。新闻稿指出,欧盟理事会提出,如果标签上出现有关改良性状的信息,则必须涵盖所有相关性状(例如,如果一种植物因基因组变化而既不含麸质又具耐旱性,则标签上应提及这两种特征或两种特征均不提及)。理事会提出这一建议是为了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准确且全面的信息。
6、性状:欧盟理事会的谈判授权规定,对除草剂的耐受性不能作为第1类NGT植物的性状之一。根据新闻稿,欧盟理事会建议作出这一修改以确保此类植物仍然受到第2类NGT植物的授权、可追溯性和监管要求的约束。
在欧盟理事会就谈判授权达成一致后,其轮值主席国可以开始就法规的最终文本与欧洲议会进行谈判。最终文本必须在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正式通过后才能生效。(编译自www.lexology.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