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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4日,丹麦议会通过了与产品安全相关的《产品和市场监督法》并赋予主管机关更多权力,以对亚马逊(Amazon)、Wish和全球速卖通(AliExpress)等网络零售服务提供商采取行动。此举可看作对品牌所有者的一剂强心针。

最新的法规对关于市场监督和产品合规性的2019/1020号法规作出了补充。在丹麦运营的网络零售服务提供商如果不遵守该法规规定的产品安全规则(包括禁止对平台的访问),将面临十分严厉的处罚。

新法内容

法律规定,公共机构负责监管产品安全问题,并确定商品是否在法律限制的范围内。政府可以要求这些服务提供商更改或删除不符合产品安全规则的产品的相关内容(第17条)。重要的是,此要求与平台是否提供产品销售服务无关,此类要求针对平台本身,但不一定针对产品卖家。

如果平台未执行根据第17条提出的要求,或者反复出售或要约出售构成严重风险的产品(第18条),则可能被封锁。必须举行听证会,由法院最终决定是否应该禁止对平台的访问。

不过,处以罚款将是主管机关采取的第一步行动,并且新法规定的处罚比以往更高。新法还允许主管机关匿名进行监控,从而更易于发现危险产品的销售。此前,主管机关必须宣布将何时实施监控。

对商标所有人的影响

该法无疑提振了品牌所有者的信心,因为只要他们发现涉及产品安全风险的假冒商品,就可以利用这项法律向有关机关发出警报。

每个电子商务平台都有自己的删除程序,在某些情况下,处理请求的速度可能会很慢,因此,这项法律将成为品牌所有者处理有害假冒商品的整体战略的重要工具之一。

如果网络销售的产品很危险,而网络平台的反应不合理或速度太慢,那么品牌所有者可选择使用此工具联系政府机构,并要求他们立即进行删除。

尽管主管机关的管控程序仍需进一步确定,但如果可以实现法律目的,这将是一个快速的过程。如果不能迅速采取行动,假冒商品可能会损害品牌的市场份额。

此举措是丹麦打击危险产品销售行为的宏大行动计划的一部分。很显然,网络零售服务提供商将需要做更多的工作以禁止卖家在其平台上出售危险产品。此外,如果平台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编译自www.lexology.com)

翻译:王丹 校对:罗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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