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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局(EPO)和哥斯达黎加目前正在进行谈判,以便使哥斯达黎加成为EPO的第6个验证国。

用EPO局长坎普诺斯的话说:“验证制度完全符合哥斯达黎加吸引投资和提高国际知名度的战略,使世界各地的公司能够选择哥斯达黎加,并通过EPO的专利授权程序获得哥斯达黎加国家专利。我们致力于协助哥斯达黎加实现这些目标,同时确保该国与所有其他验证国一样,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留对验证专利的全部权力。”

根据延伸国和验证国的国家法律,延伸到这些国家或在这些国家验证的欧洲专利具有相关国家授予的国家专利的效力,并受制于相同的条件。

迄今为止,EPO已与五个国家缔结了验证协议:柬埔寨、格鲁吉亚(尚未生效)、摩尔多瓦、摩洛哥和突尼斯。(编译自intellectual-property-helpdesk.ec.europa.eu)

翻译:罗先群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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