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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韩国国会通过了《商标法》拟议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该修正案将在颁布之日起6个月后实施。

根据该修正案:(1)商标异议期将缩短为30天;(2)故意商标侵权的惩罚性赔偿限额将提高。详情如下。

异议期将从2个月缩短为30天

根据现行法律,任何人都可以在商标申请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向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提出异议。然而,许多人是在推出相关产品或就已在使用的商标提出商标申请,此外,在所有已公布的申请中,只有约1%的申请遭到异议。认识到上述情况后,一致认为应缩短异议期,以便更快地注册商标。

对于申请人来说,这项修正案将加快整个注册程序。由于异议期很短,潜在的异议人将不得不密切关注商标公布期刊。不过,与现在的情况一样,仍可以在异议期结束前首先提交一份简单的异议通知,然后在异议期届满后的30天内(本国申请可延长)提交一份详细的异议申请。此外,还可以向KIPO提交信息简报,以便在商标公布之前先发制人地阻止商标注册。

本修正案仅适用于生效日期之后公布的商标。

惩罚性赔偿限额将从3倍增至5倍

根据现行法律,商标所有人有权根据侵权人从侵权行为中获得的利润、商标所有人因侵权行为而损失的利润或合理的使用费向侵权人要求损害赔偿。然而,由于在证实实际发生的损害方面存在实际困难,商标所有人往往无法获得足够的损害赔偿。为解决这一问题,《商标法》早前的一项修正案(2020年10月修正案)引入了惩罚性赔偿的概念,目前,对于故意侵权行为,可要求最高为实际损失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本修正案加强了惩罚性赔偿条款,将赔偿限额提高至实际损失的5倍。通过这种方式,将对潜在侵权者施加进一步的压力,同时使商标所有人有权获得更实际的损害赔偿。(编译自jdsupra.com)

翻译:吴娴 校对: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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