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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智慧法院。发挥司法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作用,为群众诉讼提供服务,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上线“类案智能推送”“法信智答版”等系统,建设智能语音云平台,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辅助。推进电子诉讼应用,逐步实现网上阅卷、证据交换、网上开庭和电子送达。浙江法院开展移动微法院试点,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制定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司法解释,增设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法审理涉“小猪佩奇”著作权跨国纠纷等案件,率先在国际上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
  记者:有恒产者有恒心,依法保护产权,优化了营商环境。近年来,还有一项司法保护举措也备受国内外关注,那就是知识产权保护。去年有一起案件曾引起英国媒体的高度关注,涉及到一个卡通形象——小猪佩奇。在网上,有标着正版授权的小猪佩奇玩具其实是盗版的,为此生产商被告上了法庭,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有关小猪佩奇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作出判决,最终判定盗版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版权方15万元。请问,最高法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还有哪些切实的举措?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于厚森:“小猪佩奇”案件属于著作权案件,由杭州互联网法院负责审理的跨国知识产权案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我国法院近些年来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进行了大量工作,2018年,设立了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专门审理涉及专利等专业性很强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建立了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上诉审理机制,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和标准,鼓励和保护科技创新。北京、上海、广州三地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这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这几年,创造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也制定了一些审判规则,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了全国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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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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