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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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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切实保护“雁荡山铁皮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促进乐清铁皮石斛产业有序发展,浙江省乐清市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开展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69人次,共检查相关企业22家,农专社23,个体工商户99家,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

  全环节式排查,筑牢“防火墙”。该局统一部署,对辖区所有石斛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单位及包装生产、印制单位等石斛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开展全面整治排查行动,并发出《“雁荡山铁皮石斛”证明商标使用指导意见书》,向经营单位明确了“雁荡山铁皮石斛”证明商标持有信息、使用要求及法律法规。同时,该局要求各环节经营者对违规使用“雁荡山铁皮石斛”地理标志商标、无授权擅自印刷或销售“雁荡山铁皮石斛”商标字样包装等违法行为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反复强调其主体责任和法律风险,为地理标志商标保护牢牢筑起“防火墙”。

  多种渠道引导,念好“说明书”。“雁荡山铁皮石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成功注册,不仅能有力带动乐清石斛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区域特色石斛旅游,而且在提升产品附加值、提振市场信心、增强特色地理标志性产品保护意识也有很大作用。但由于很多企业和经营者对此概念模糊未能准确把握市场前景和价值体现,导致使用该商标的主动性和配合度不强。为此,该局组织人员实地走访几家重点石斛生产、销售企业,发放相关专题资料,指导企业做好商标使用委托手续,落实查验义务,规范使用商标。

  长效机制建设,打造“金招牌”。该局加快建立政府与企业﹑政府与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与企业之间的协同合作和长效保障机制,有力促使保护监督责任关口前移,重点敦促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旨在形成由龙头企业、合作社、产销农户代表多主体构成的“抱团模式”,统一规范使用﹑统一标识﹑统一形象,明确产地﹑质量标准﹑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行业内交流监督,主动作为打击假冒商标行为,共同打造乐清石斛产业“金品牌”。(鲁利军、曹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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