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预警专刊周刊


新闻热搜词

通知公告:

文章标题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龙口粉丝”的声誉,近日,山东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龙口粉丝”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2002年9月1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2年第92号公告,批准对“龙口粉丝”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至今,烟台市已有108家企业经核准使用“龙口粉丝”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近期,根据第三方机构监测与群众举报,发现市场上存在冒用“龙口粉丝”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及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对已发现的异地违法行为,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在第一时间将线索转交违法行为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在全市加强对“龙口粉丝”生产流通环节监管排查。

  “龙口粉丝”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保障在于严格的原料选取、特殊的生产工艺、以及烟台市独特的地理气候特点,所有经核准使用“龙口粉丝”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都必须严格执行龙口粉丝国家标准,并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专用标志。对于未经公告擅自使用或伪造“龙口粉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或者使用与其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造成消费者误认的行为,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据悉,除“龙口粉丝”外,烟台市“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莱阳梨”“烟台大樱桃”“烟台海参”“烟台鲍鱼”“莱州梭子蟹”“烟台绿茶”都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下一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全面规范地理标志使用管理,积极保护本地优质特色产品,助推区域经济发展。(通讯员 王燕)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或编译文章原文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如果您了解知识产权,请直接进入国别环境指南页面。本指南包含权利获取及救济两部分,所涉国家地区及内容逐步完善中。介绍内容仅供参考,以各国家地区主管机构官方解释为准。

请输入所需国家或地区:

快速查询:

美国|欧盟|德国|法国|英国|日本


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