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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围绕特色产业和优势农产品,从挖掘、打造当地特色产品和当地产业实际出发,谋划地理标志产品的挖掘、培育、申报、运用和保护工作,不仅释放出地理标志产品的经济效益,也通过这一工作的开展保护了区域品牌。

  2020年,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地理标志工作,组织推荐“大同黄花”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获得项目资金45万元;对该省2019年度10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新注册人分别奖励3万元,“山西老陈醋”“吉县苹果”成为首批中国100个受欧盟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

  2006年,“大同黄花”正式通过原国家商标局原产地商标认证,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此后,为确保黄花增产增收,“大同黄花”依托标准化种植,采取公司+农户+基地、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集体+产业等模式,扩大种植,新建31个产业基地;引进国内3条先进的加工流水线,配套仓库、冷库等设施,日加工鲜菜400吨;建成集培育、开发于一体的全国黄花种苗培育中心,对全国黄花种苗进行筛选,建立优良品种栽培体系;研制加工黄花酱、黄花泡茶、黄花面粉、黄花咀嚼片等11种黄花食品。如今,大同市云州区黄花种植面积已经达到了1万多公顷,盛产期黄花4600多公顷,产值达5亿元,形成了1个1300多公顷、8个600多公顷的片区,109个专业村,14家龙头企业,盛产期每公顷平均收入12万-15万元,种植户人均增收超过3000元。

  同时,为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有效打击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推进品牌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监管。同时,该局要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开展自检自测,并以地理标志产品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针对涉农产品、特色产品,加强线上线下、域内域外协同执法,加大对地理标志侵权的查办力度,切实维护地理标志品牌的声誉和品牌价值。

  多年来,我国多种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存使用,不仅不利于消费者识别地理标志产品,也增加了部分生产者的运营成本,加大了地理标志监管执法的工作难度。2020年7月,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部署,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换标工作,有效提高了广大消费者对该省地理标志的认知度。

  地理标志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与地方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下一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地理标志的挖掘和培育力度,增强保护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秦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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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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