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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再次核准允许江西省吉安市12家授权使用“井冈山大米”地理标志商标的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近年来,吉安市市监局高度重视“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专门成立了“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一是注重标准先行。加强对“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相关产品标准制修订的指导,目前已参与《井冈蜜柚 商品果》《井冈蜜柚 生产技术规程》《井冈蜜柚水肥一体化技术规程》《井冈蜜柚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地方标准的编写,主持起草了《江西绿色生态 井冈蜜橘》《新干禾贡米》团体标准的编写并出台了相关标准,参与了《井冈山小龙虾》《井冈蜂蜜》团体标准的审查,全力服务于市委市政府“井冈山”区域公用农产品的打造。

二是强化品牌管理。依托职能,促成了江西井冈山品牌运营有限公司与井冈山旅游发展总公司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帮助江西井冈山品牌运营有限公司,围绕全省蔬菜产业大会和全省旅发大会把好授权关,协助对大米、腐竹等6款产品进行了井冈山商标使用授权,期限一年。与市农业局联合对“井冈蜜柚”商标使用企业商标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井冈蜜柚”标准执行、包装使用等联合开展了检查。

三是提升品牌形象。组织井冈山大米、泰和乌鸡、吉水蜜柚、安福火腿等6家地理标志权利人拍摄短视频,参加全省“讲好商标品牌故事——我最喜爱的地理标志商标”展示活动,全面展示吉安市地理标志商标,让更多消费者知晓吉安市地理标志商标,助力吉安市经济发展。经两轮投票,井冈山大米、安福火腿、吉水蜜柚进入前十,荣获“我最喜爱的地理标志商标”优秀奖,泰和乌鸡进入前二十,荣获“我最喜爱的地理标志商标”优秀提名奖,获奖数全省第一。

四是强化品牌保护。以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和江西省广告监测平台为依托,加强了监测。要求各地做好“井冈山”品牌的广告宣传专项监管,重点加强对辖区内景区景点、三站一场、商贸综合体、高速服务区等消费聚集区的品牌旗舰店的户外和互联网广告的监管。(通讯员 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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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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