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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烟台苹果”收购和销售旺季,为深入推进“烟台苹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提高“烟台苹果”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力度,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山东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自10月下旬至11月,开展了“烟台苹果”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对未经公告擅自使用“烟台苹果”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及专用标志违法行为,或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烟台苹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以及使用与“烟台苹果”地理标志及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针对今年组织“烟台苹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督查时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人未按管理规范或相关使用管理规则组织生产的违规违法行为严格监督,指导改正,确保“烟台苹果”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规范准确使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烟台苹果”生产销售企业300余家,有力震慑了侵权违法行为,提高了烟台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力度。

加强监管的同时,执法人员积极走访“烟台苹果”种植销售企业,开展专用标志使用与保护宣讲,指导企业申请用标、规范用标;与市苹果协会座谈交流,指导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推广与培训,市场主体、行业协会与市场监管部门联手形成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地理标志产品良好特色和声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下一步,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将充分运用日常监管、专项治理、网络监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多种监管方式,进一步强化“烟台苹果”地理标志保护,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同时,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深化“烟台苹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并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区建设先进经验,带动全市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迈上更高台阶。(通讯员 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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