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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份以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地理标志产品季节性特点,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秋季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取得了丰硕成果。
3月,省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持续开展全省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行政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就2023年度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作出统一部署,其中对年度秋季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作为,结合属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秋季地标产品和用标企业保护范围;明确宣传方式;明确相关企业、营销网点、电商平台等监管范围;明确侵权假冒等行为常见情形;明确典型案例公布及报送要求。全省共梳理出秋季地理标志产品79个、地理标志商标176个,秋季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企业1739家,纳入保护范围。
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宣传“进机关、进商超、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活动,大力宣传秋季地理标志保护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提升产品识别能力,曝光侵权假冒案例。共派出7193人次,开展现场宣传3632次;开展屏幕宣传992次、板报橱窗宣传268次、网络宣传356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单)19723份。同时,通过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合社会监督共治力量。
蚌埠、滁州、宣城、池州、黄山等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加强与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机关、海关等相关执法部门对地理标志保护的联动保护和联合执法。各级共派出4271人次深入企业、市场检查4127批次,检查企业2324家,检查市场营销点2822家,检查电子商务平台694家。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线下集散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等经营主体优势,在业务指导、信息交换、线索发现、举报投诉等方面有效合作,秋季地理标志质量特色监管力度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此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查处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行为等“六个查处重点”,大力开展秋季地理标志保护行动,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各级先后查处了一批涉及擅自使用“龙口粉丝”“西湖龙井”“黄山毛峰茶”“枫桥香榧”“马坝油粘”等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案和侵犯“舒城小兰花”“雷官板鸭”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案。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共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和假冒地理专用标志及商标案件52起,为秋季地理标志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记者 刘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