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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共存、多文化融合的地区,是青海省河湟文化的代表区域,目前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37项,其家级项目6项,省级项目16项;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64人,其家级传承人8人,省级传承人27人。

  为进一步破解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面临的保护与传承的困境,湟中区检察院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为契机,多措并举积极探索非遗公益诉讼新领域,助力湟中区河湟文化传承传播。

  加大支持配合,凝聚非遗保护共识。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共同职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湟中区检察院主动向区委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同区文体旅游局沟通协调开展专项活动。区委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对湟中区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区委制定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将“文物或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公益诉讼案件受理范围,区文体旅游局也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非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非遗传承专项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强化责任担当,提高监督实效。湟中区检察院检察干警在区文体旅游局的配合支持下先后走访查看了加牙藏族织毯技艺、湟中堆绣、千户营高台、银铜器制作及鎏金技艺等4项国家级非遗项目;湟中农民画、陈家滩传统木雕等4项省级非遗项目。与杨永良、徐全熙、李富先、何满等8位国家级和省级非遗传承人就非遗保护进行了沟通交流。同时,针对走访时反映出来的部分非遗项目市场认知度低、学员少、培训工作开展困难、部分管理人员文化素养偏低等问题及时向区文体旅游局进行了反馈。区文体旅游局对此高度重视,积极与湟中区院磋商沟通,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准确掌握非遗项目现状,全面准确及时履行法定职责。检察机关及时跟进,加强沟通协调,为进一步保护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传统文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下一步,湟中区检察院将与相关行政部门建立长效联系机制,通过检察公益诉讼介入到非遗保护工作中,增强文物非遗保护的刚性力度,激发全社会参与、全社会共同行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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