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预警专刊周刊


新闻热搜词

通知公告:

文章标题

  日前,记者从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河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工作。

  河北省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为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已被认定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居住或长期工作在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

  本次推荐申报主要针对无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重点推荐范围包括新入选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前六批中无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优先增补国家级非遗项目无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推荐单位在以上四个重点推荐范围内,每一项目推荐数量1人;部分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虽然已经有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确因传承工作需要,需要增补的,每市增补数量不超过5人。

  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需在规定时限内,向河北省政务服务平台线上提交申报,同时将相关实体材料邮寄至河北省政务服务邮寄办窗口,两者缺一不可。7月19日至23日,可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bzwfw.gov.cn/art/2021/4/30/art_21290_1587190.html)进行平台申报。平台申报咨询电话:0311—66635222/66635233/66635333。(记者 曹铮)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或编译文章原文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如果您了解知识产权,请直接进入国别环境指南页面。本指南包含权利获取及救济两部分,所涉国家地区及内容逐步完善中。介绍内容仅供参考,以各国家地区主管机构官方解释为准。

请输入所需国家或地区:

快速查询:

美国|欧盟|德国|法国|英国|日本


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