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预警专刊周刊


新闻热搜词

通知公告:

文章标题

  《辽宁省“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近日印发,到2025年,全省非遗代表性项目得到有效保护,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制度科学规范,非遗保护传承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参与非遗保护传承的局面基本形成。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达到300项,省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达到200人,创建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到2035年,全省非遗保护传承体系更加健全,传承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传承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创新创造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非遗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作用不断增强。

  鼓励中小学开设非遗特色课程

  按照规划,辽宁省将加大非遗传播普及力度,推动非遗普及教育,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鼓励中小学开设非遗特色课程,支持传承人参与教学,加强非遗师资培养,建设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基地和非遗传承教育实践基地。创建“非遗在社区”示范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教育培训,开展非遗展示、展演、竞赛及互动体验活动,增强非遗传播力和生命力。积极参与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中国非遗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区域性非遗展示宣传活动,推动传统节日活动与城乡基层群众性文化活动有机结合,开展传统民俗节庆实践活动。鼓励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参加国内外重大交流活动。

  推动辽宁省非遗展示馆建设

  辽宁省将推进非遗传承体验设施建设,全省建立各级非遗传承基地(传习所)200个,各类专题非遗展示馆30个,各类非遗博物馆30个。

  根据非遗保护事业发展需要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推动各地把非遗场馆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各级政府文化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和推进。推进以各级非遗展示场馆、传承基地(传习所)建设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使非遗保护成果得到有效利用和生动展示,促进全民共享。鼓励多种形式的民办非遗展示场馆建设,促进当地优秀传统文化保护。

  推动辽宁省非遗展示馆(展示中心)建设,围绕保护保存、传承传播、展示展演、教学研究等功能,合理布局,精心布展,努力成为辽宁非遗的活态展示中心和文化标志。

  探索常态化在景区游客中心等 开展传承体验活动

  加强非遗与旅游的融合,推动辽宁文化生态保护区与乡村旅游、全域旅游相结合,提高非遗技艺可体验化程度,推动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开展文旅融合发展工程,持续推进“锦绣辽宁多彩非遗”辽宁省非遗进景区活动。探索常态化在景区游客中心、特色街区等开展非遗展示展销等传承体验活动。鼓励在非遗展示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创产业园、历史文化街区等传统工艺项目集中地,设立传统工艺产品的展示展销场所,推动传统工艺与旅游市场的结合。(记者 朱柏玲)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或编译文章原文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如果您了解知识产权,请直接进入国别环境指南页面。本指南包含权利获取及救济两部分,所涉国家地区及内容逐步完善中。介绍内容仅供参考,以各国家地区主管机构官方解释为准。

请输入所需国家或地区:

快速查询:

美国|欧盟|德国|法国|英国|日本


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