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标题
9月8日晚间,贵州茅台发布《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公告》显示,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茅台”)拟与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继续签订《商标许可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拟续签《商标许可协议》的交易主要内容有所调整:签订主体由贵州茅台、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已注销)与茅台集团调整为贵州茅台与茅台集团。《商标许可协议》的内容总体维持不变,维持了原有的支付标准和许可年限,扩大了许可商标范围,调整了支付时间。
公告显示,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商标许可使用,许可商标范围在原许可商标基础上扩大至82件,包含“茅台”“贵州茅台”“MOUTAI及图”“飞天”“茅台王子”“茅台迎宾酒”等茅台系列品牌商标和酱香系列品牌商标。(记者赵述评,实习记者王傲)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或编译文章原文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