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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主办的“商标与商号法律制度冲突”研讨会日前在北京举办。

  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商标协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中国科学院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君策知识产权发展中心等单位的100余位嘉宾参会并作主题发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原院长宿迟主持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原副庭长金克胜教授从前言、商标与商号法律制度冲突问题现状、商标与商号冲突问题的制度成因、比较法视域下的借鉴、对策及建议等5个方面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承担的《商标与商号法律制度冲突问题》项目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主要内容。

  商标与商号的冲突是知识产权领域困扰权利人和学界业界多年的老问题。随着商标法修改完善,将他人在先使用的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号抢注为商标的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但将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作为商号登记在企业名称中,变相侵害在先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情形愈演愈烈。《报告》显示,2018年至2020年,通过知产宝诉讼数据库检索到的涉及“商标在先,商号在后”的案件有2964件,占全部商标与商号冲突民事案件的59%。一些不法经营者大量恶意抢注、复制、模仿、抄袭他人知名企业的商号,通过过“搭便车”方式牟取利益,不仅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而且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报告》认为,解决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的时机已经成熟,这不仅是响应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应有之义,也是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的有利激励。

  《商标与商号法律制度冲突研究》项目研究报告课题组由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牵头,部分企业、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参与组成。《报告》探究解决商标与商号因法律制度而产生权利、利益冲突问题的有效方法,并提出相关立法、司法、行政改革建议,以期实现解决企业困扰、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之目标。

  参会嘉宾围绕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重点从历史成因、商标商号关系、诚信建设、制度措施等方面展开深度讨论,提出诸多宝贵的见解。

  嘉宾认为,商标、商号、字号的混同监管、多头监管、登记部门不统一、信息化建设滞后等方面是问题的主因。今后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从系统联网、数据共享等途径着重解决。

  嘉宾提出,商标与商号都是市场经济中的商业标记,本质是经济和市场问题,其次才是法律规制的问题。此外,关于商号的法律性质也有待进一步研究,其既具有财产权性质,又具有人格权属性,这些问需要研究后在法律层面予以澄清。

  在制度措施层面,嘉宾提出,立法方面可基于现有立法资源,如民法典、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解释与适用,寻求法律解决的改革;在管理方面,聚焦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对商事登记制度、商誉承继制度、驰名商标制度、异议制度等作出一些调整。嘉宾还建议通过宣传典型案例,震慑违法分子,引导市场经营诚信经营,为解决纠纷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记者 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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