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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网安大队在调查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某除了利用互联网搭建钓鱼网站,盗取网民QQ帐号和密码外,还自己搭建了多个影视资源网,利用视频解析源码从《腾讯》《优酷》《爱奇艺》等知名影视资源网站盗链影视资源1.5万余部,放在自建网站上免费提供观看,以此积累人气通过网站流量赚取广告费。

经徐某交代,自己并不会搭建影视网站的技术,他是从上游犯罪嫌疑人王某处购得的“影视网站模板”,并在王某的指导下学会了搭建、盗链等技术。

网警顺藤摸瓜,发现其上游的犯罪嫌疑人王某,除了将“影视网站模板”卖给徐某外,还同时出售给800余名违法搭建影视网站牟利嫌疑人。

调查发现,这位王某的下游嫌疑人,很多都搭建了自己的影视网站,通过“视频解析源码”盗链影视资源20万余部,并添加博彩、棋牌等游戏网站弹窗以收取流量费用

因案情重大复杂,网安大队联合治安大队成立专案组,专案组民警经过缜密侦查,掌握大量证据后,兵分五路,先后辗转广东、陕西、江西、广西、山西等地,将案件主要嫌疑人王某等12人抓获归案。2020年4月,淮阴警方将该案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10月21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等12人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案件。

11月30日,主犯王某因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九万元。徐某因其搭建的影视网站并未盈利,最终被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警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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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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