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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福建福州平潭实验区法院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潭海关联合召开实验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暨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座谈会。省法院民三庭、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福州中院知识产权法庭领导和部分政协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实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忠明主持。
2021年12月6日,福建省法院与省检察院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平潭法院、检察院管辖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真正实现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
会上,福建省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陈敏宣读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批复》,五家单位共同签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促进创新创业创造的实施意见(试行)》,同时会议发布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陈敏、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邱善庆和福州中院审委会委员、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欧晓红分别就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加强部门协作、健全工作机制、培育典型案例等作指导发言,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创新举措、提出具体建议,凝心聚力、携手同心,推进实验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和“三合一”审判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
林忠明强调,要立足新起点新机遇,开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局面新篇章。按照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部署,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奋力推进“一岛两窗三区”建设新征程。要把握“三合一”,合成效率效能效益,促进创新创业创造。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实验区关于“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质效和司法水平。要紧扣“五家协同”,做到同心同向同频,强化结合集合联合。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共同构建资源共享、平台共建、举措共商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格局。要用好“十大案例”,注重小案件大环境,实现小文章大作为。及时总结和展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成功做法、有益经验和特色亮点,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座谈会后,举办了主题培训和业务交流,省法院民三庭法官以“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中的若干问题”为主题授课,实验区法院自贸涉台审判团队法官演示讲解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实务,调解员代表、企业代表等40余人参加了培训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