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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检察机关和文化旅游局,我们有了专门的传承场所,再也不怕乐器风吹日晒,不怕吵到邻居了!”近日,河北省雄安新区两级检察机关走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雄县古乐”时,正在练习技艺的传承人王福柱激动地说。这是雄安新区检察机关第二次走访雄安新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与初次走访时情况截然不同。

今年5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雄县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干警走访雄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雄县古乐”和“鹰爪翻子拳”时发现,两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存在无传承场所、保护经费不足、传承人培养力度较小等问题,尤其传承场所急需解决。多位传承人反映没有专门场所,练习、存放乐器极其不便,还影响周围邻居正常生活。

针对走访发现的问题,雄县检察院逐级请示,河北省检察院批示将此案立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案过程中,雄安新区两级检察机关分别与新区宣传网信局、雄县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座谈沟通,并就“加强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雄县文化和旅游局召开磋商会议。会上,检察机关对提供场所、加强经费保障及传承人培养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雄县文化和旅游局积极落实整改,为“雄县古乐”四支队伍分别提供了专门活动场所,为“鹰爪翻子拳”提供了经费保障,并组织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演出活动。

雄安新区检察分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聚焦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探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是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的具体落实。“无文化传承,无雄安未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雄安新区的同时,必须注重文化遗产的保护及传统文化的弘扬,延续文化基因,展现精神魅力,向世界展示雄安特有的“文化名片”。(记者 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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