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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9月26日从广东深圳宝安区检察院获悉,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力度,宝安区检察院近期研究制定《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实施方案》,推动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深化履职,集中统一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据了解,宝安区检察院多措并举筑牢知识产权检察“防火墙,具体包括3大类:

一、知识产权+行刑衔接

宝安区检察院坚持以办案为中心,通过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全面提前介入,加强知识产权刑事立案监督,监督立案1件。

延伸监督触角,探索拓展知识产权行刑衔接方式和途径,明确与行政执法机关关于侵权线索审查、线索移送、证据交接、流程监督等衔接环节的操作规则。

“今年8月,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依次到区法院、宝安市场监管局沟通联络知识产权保护事宜,在案件数据共享,线索移送等方面达成共识,为今后的线索筛查奠定了坚实基础。”姚霞检察官表示。

二、知识产权+公益诉讼

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社会公益诉讼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积极发现和梳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深化与执法部门沟通协作,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今年来,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联合宝安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召开检律知识产权座谈会,从部门联动、公益诉讼等不同角度研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存在的问题,并总结出众多实务性的建议,拓宽了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开展的思路。”第二检察部杨昕颖检察官介绍。

宝安区检察院通过对2022年以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判决进行专门筛查,发现包括公益诉讼在内的线索6条。

三、知识产权+大数据

宝安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宝剑系统”平台优势,以数字化赋能检察监督,增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协作的灵活性以及有效性,提高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信息共享、联动反应和综合处理效果。

在数据来源方面,除了在检察办案环节掌握和产生的数据外,宝安区检察院积极与法院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开展线索、信息的协同、交换。此外,依托在街道工商联设立的4个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在加大知识产权检察服务的同时,更好地掌握相关数据资料。

在第二检察部姚霞检察官看来,大数据的有力碰撞,让“隐藏”的信息逐步显现。检察监督的精准精细,为知识产权保护筑牢了检察“防火墙”。(记者吴维,通讯员胡聿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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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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