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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山东德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德州市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楚红梅介绍了德州市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有关情况,发布《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白皮书(2020-2024年)》,并通报全市知识产权检察优秀案例。

据了解,近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其中2023年最为显著,受理审查起诉案件人数同比增长91.30%,受理审查逮捕案件人数同比增长207.69%。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五年间累计挽回经济损失930余万元。

从案件类型来看,侵犯商标权犯罪占比高达74.21%,侵犯著作权犯罪占比23.27%。犯罪嫌疑人多依托淘宝、拼多多、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实施售假行为,形成“生产+销售”“线上+线下”“销售+运输”的犯罪产业链。值得注意的是,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从2020-2021年的1人增至2022年以来的8人,增长明显,案件多集中在高新技术产业、汽车制造业和互联网领域。

为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效,德州市检察机关创新工作机制,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办案组),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办公室。创建4个法律监督数字模型,筛查相关数据400余条,形成“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模式。同时,会同法院、公安、行政部门会签《关于建立服务保障“德州味”品牌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商标侵权类刑事案件证据指引》等文件,为保护知识产权凝聚共识。

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面,检察机关重点保护“德州扒鸡”“乐陵小枣”等地理标志产品,打造“德检安商”服务品牌。宁津县检察院还联合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立了“行政+司法”协同保护机制,为当地特色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5起典型案例,包括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某企业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李某某等2人侵犯著作权案、罗某某侵犯著作权案、唐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黄某某等3人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等。这些案例既展现了检察机关打击侵权犯罪的成效,也为市场主体依法维权提供了参考。(记者 张振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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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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