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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代理律师能否听清,图像是否清晰?”“图像声音都清晰。”“为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当事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征得双方当事人意见,本案采取网络开庭进行审理。现在开庭!”
  2月24日9时,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网络庭审软件开庭审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原告诉讼代理人于上海家中参加庭审,被告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庭审。
  庭前,承办法官通过电话逐个与当事人沟通,提前摸清当事人应诉和身体健康状况,并将双方享有的诉讼权利及证据清单等书面材料提前发给当事人,以最大限度提高庭审效率、降低疫情传播几率。技术人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指导进行软件下载、登录与使用。工作人员对法庭仔细消毒,并对出庭当事人进行严格体温测试,共同保障庭审安全有序进行。
  据悉,此案原告为PaulFrank(大嘴猴)品牌权益在中国大陆的被授权人,原告认为被告淮南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场所内销售涉嫌侵犯原告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给原告造成较大经济损失,遂依法提起诉讼。庭审中,原告现场举证被告所售商品实物,并通过网络传输当庭展示,画面清晰可辨,承办法官要求其将物证寄送至法院。被告法定代表人当庭承认侵权事实,双方一致同意庭外调解,案件休庭。
  自防控新冠病毒阻击战打响以来,淮南中院高度重视网络审判工作,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全力协调保障全市法院网络庭审顺利进行,切实做到软件操作“手把手”指导,远程设备“百分百”调试,庭审现场“零风险”进行。截止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已顺利进行25场网络庭审,线上操作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诉讼参与人的好评及青睐。(记者 王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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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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