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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用,实现知识产权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一站式诉讼服务,近日,天津二中院与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举行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纷工作合作签约仪式暨人民调解员聘任仪式,首次在知识产权纠纷处理中引入专业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与纠纷调解相衔接,畅通纠纷化解渠道,推动多元解纷工作取得新成效。

  在签约和聘任仪式上,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红代表二中院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署《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进一步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扩大特约调解资源库,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达成框架协议,同时,还聘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人民调解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诉前和诉中调解工作。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发挥专业组织优势作用,与法院进行多角度、多领域的深度合作,进一步推进多元解纷工作。特邀调解员作表态发言,表示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牢记职责使命,不断提升自身知识产权专业水平,积极投身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努力为推动诉源治理贡献力量。

  翟红同志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二中院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希望:

  一是强化宗旨意识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坚持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高效便捷、司法保障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定纷止争,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效率全面提升。

  二是强化法治保障 大力推进诉源治理

  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参与和推动社会治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诉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扩大专业性行业性调解队伍,提高在线多元化解质效,共同推动纠纷化解向源头防控延伸。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 积极创造良好履职条件

  针对新形势下人民调解的新情况、新要求,研究探索加强和改进调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帮助调解员提高调解技能和水平,努力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 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总结归纳专业纠纷多元化解的好做法好经验,提升社会认可度和信任度,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树立知识产权维权观念,主动选择多元解纷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为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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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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