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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高质量审判理念和精益求精的审判态度,下足“绣花”功夫,努力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具有示范引领和指导意义的精品案件,在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激励企业创新等方面充分发挥了知识产权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为广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知识产权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16条具体意见或措施。同时,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知识产权审判若干问题会议纪要》,对疫情期间广西法院审理KTV著作权侵权纠纷系列案及部分商标侵权纠纷系列案开展精准指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知识产权司法保障。
据统计,2020年广西法院一、二审涉KTV著作权侵权、商标侵权系列调解撤诉结案达1257件,调撤结案率为28.32%,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2021年9月17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KTV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
携程计算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携程CTRIP”注册商标,在旅游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南宁携程旅行社12家分支机构,在门店招牌上使用了“广西南宁携程旅行社”字样。
广西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南宁携程旅行社作为同行业的经营者,具有明显的攀附他人商誉、谋取不当利益的主观意图,违反商业诚实信用原则,损害携程计算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的利益,应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与此同时,广西法院还依法审理“三红蜜柚”植物新品种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品种、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侵权行为;注重保护“官垌鱼”等广西地方特色农产品、名优产品,遏制侵犯地理标志权利行为;加强对“富川脐橙”“平桂白”“昭平茶”等现代特色农业地理标志产品的司法保护力度……对农产品品牌的司法保护,不仅能够增加农民收入,还能够增强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广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筑牢农产品知识产权“防护墙”。
中医药学是我国优秀传统科学文化的瑰宝,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所独具的特色和优势。广西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注重加强对壮瑶医药古方、典籍、地道药材标志的司法保护,妥善审理了一批案件,切实提升中医药特别是壮医药、瑶药知识产权司法有效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广西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司法保护,不断推进广西中医药守正创新、传承发展。
2021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志军率队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局就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调研。
针对当前知识产权审判中存在的“举证难、赔偿低、成本高、周期长”的突出问题。2020年广西高院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印发《2020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专项实施方案》,构建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理周期监测机制,探索建立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相协调的损害赔偿机制等,依法严惩假冒等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其中,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批涉茅台、五粮液、西凤等知名品牌的假酒案件,有力震慑了知识产权领域内的犯罪活动。
2021年7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加大诉源治理 保护知识产权 促进行业发展”宣传活动暨版权许可集体签约仪式。
广西法院始终坚持高质量审判理念和精益求精的审判态度,努力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具有示范引领和指导意义的精品案件。其中,广西高院审理的“博Ⅲ优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入选2017年度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18)桂01民初1190号“供水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被最高法评为十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等。
为服务保障广西自贸区建设及强首府战略实施,提高广西自贸区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创造、保护公平竞争的水平,经广西高院上报的《关于指定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南宁市辖区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请示》获最高法院批复,同意指定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管辖部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进一步健全广西区内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审理机制建设和管辖布局,为依法高效审理涉自贸区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提高广西自贸区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创造、保护公平竞争的水平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广西法院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为推进广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