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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自2019年4月正式履职以来,三年结案36753件,诉讼标的总额4367.17亿元。

  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职能发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与北京一中院、河北廊坊中院构建协作机制,开展协助执行等合作167次。与雄安新区中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等常态化交流协作。完善涉京、冀案件监管机制,加强催办督办和重大案件监管,审结涉及项目投资、商贸服务等涉京、冀案件10502件,1案入选天津市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典型案例。

  针对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维权举证难、赔偿低等难题,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加强法院取证,对盗播行为等深化禁令探索,引入经济学分析法等实施惩罚性赔偿6300余万元,审结知识产权案件8656件。

  针对集中管辖技术类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率先在天津市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形成技术调查官广泛参与、技术咨询和专业鉴定有力补充的技术事实查明“天津法院经验”,审结技术类案件694件。

  此外,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紧扣天津市科技战略布局,构建重点企业服务机制,就科技攻关涉及的司法问题深化研究,妥善审理天津市化工科研领域标的额5亿元的技术秘密纠纷。(罗乔夫、马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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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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