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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湖南高院与省知识产权局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旨在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合力,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全方位保护,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服务保障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共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会见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段志雄一行。段志雄与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正怀签订合作备忘录。

  此次签署的备忘录明确了司法与行政部门7个方面协作机制。在巩固纠纷多元化解成果方面,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推进双方共同签署的《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明确人民法院对已有在先生效判决的关联案件、权利人集中维权的系列案件,原则上先通过在线诉调对接平台委派调解组织或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立案。

  为实现专利权纠纷快处快结,备忘录要求双方建立专利司法保护与行政确权衔接机制,明确对符合优先审查条件的专利侵权案件,应先由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在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方面,要求建立知识产权特定领域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技术创新产业领域内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中出现的整体性问题和系统性风险,协同进行分析研判,评估行业风险,联合向相关企业或行业协会发布风险预警。在合力构建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方面,要求加强知识产权技术调查资源共享合作,湖南高院、省知识产权局共同建设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湖南省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调查官库,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可以从中选任技术调查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

  此外,备忘录还对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宣传工作机制、协同保护工作保障等进行了明确。(记者肖依诺,通讯员陶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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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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