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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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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9日上午,江苏徐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成立徐州知识产权法庭。徐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建功敲响第一槌,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2022年6月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自6月9日起,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案件有所调整,调整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知识产权案件:

  1.发生在徐州市、宿迁市、连云港市辖区内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

  2.发生在徐州市辖区内的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涉驰名商标认定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

  3.发生在徐州市辖区内,上述第1、2条以外的诉讼标的额为500万元以上,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涉及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海关行政行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4.不服徐州市辖区内有管辖权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5.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应当由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近十年来,徐州中院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000余件,审结了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多次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多篇案例分别入选中国十大地理标志商标经典维权案例、国家版权局十大典型案例、全国十大娱乐法案例,50多篇调研文章在各类期刊发表、获奖。

  下一步,徐州知识产权法庭将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实施最严格司法保护,在公正高效办案、发挥审判职能、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强化诉源治理等方面精准发力,让创新者安心,让投资者放心,为“建设产业强市,打造区域中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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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如果您了解知识产权,请直接进入国别环境指南页面。本指南包含权利获取及救济两部分,所涉国家地区及内容逐步完善中。介绍内容仅供参考,以各国家地区主管机构官方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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