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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法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8月5日上午,河北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与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合作保护、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座谈会。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康占伟和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牛学建共同签署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合作备忘录》,标志着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与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进入新阶段,共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座谈会上,双方首先听取参会各县(市、区)知识产权保护股介绍对行政调解室建设、与托管机构对接、诉前调解开展等情况,随后就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合作保护、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安排下一步工作。
两份《合作备忘录》就建立常态沟通联络机制、夯实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强化联合培训机制、探索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理、打造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联合普法宣传机制等七个方面机制建设,以及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进行详尽规划,有助于进一步强化签署双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协作,对于共同搭建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平台,有效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河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康占伟副院长表示,一要坚决贯彻好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在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理念及多元化解理念。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各司其职,通力协作逐步建立以诉调对接为纽带、以职能联动为着力点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二要保证工作开展中沟通交流的常态化与及时化。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便捷、高效的优势,及时进行数据共享交流,实时开展源头治理态势分析并调整合作方案,确保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合作保护及行政调整确认工作走深走实。三要持续保持创新合作模式的激情与热情。通过谋划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库、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理、探索“法院+行政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新模式等方式,及时解决问题并进行创新,不断丰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毅及部分法官、法官助理,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相关负责人,以及新华区等十一个区、县局知识产权保护股股长等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