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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审级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重要改革举措,对更好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今年,最高法院印发《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下放至部分基层人民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丰富了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内容,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创造了新的实践样本。
成都中院对此项改革高度重视,扎扎实实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确保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高效衔接、运转有序。
提前布局 精准研判地区知识产权审判改革空间
成都中院深刻把握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内涵及目标,充分融入改革进程、找准职责定位,针对法院具体情况精准研判、把握机遇、提前布局,深入推进改革机制落地落实。
2022年2月,针对成都地区知识产权审判存在的案多人少、两级法院收案不均衡等问题,成都知识产权法庭成立调研组,就辖区内知识产权案件的分布情况及收结案数据等信息进行收集研判,并召开管辖专门会议,提出由辖区内各基层法院划区域知识产权相对集中管辖的改革思路。3月,成都知识产权法庭针对调研内容形成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初步方案并层报最高院,为本次知识产权管辖格局改革提供地区建议。
三级联动 深刻把握相对集中管辖机制重要意义
2022年5月1日,最高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确定成都中院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下放,由成都市辖区内的五家基层法院跨区域集中管理其他辖区知识产权案件。为进一步厘清两级法院审判职能,全面释放司法效能,成都中院通过会议、调研等方式,找准改革定位、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改革内涵。
同月,成都知识产权法庭提请省法院民三庭召开管辖请示会,就管辖改革中的热点问题向省法院作请示汇报。2022年7月21日,成都中院发布《关于成都两级法院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范围调整的公告》,明确基层法院跨区域相对集中管辖改革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在新的管辖格局中开好局、定好路。
2022年10月,成都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咏梅带队先后前往武侯法院、高新法院实地调研,并召开全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推进会暨知识产权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片区指导会,深入了解各具有知识产权管辖权基层法院在管辖改革过程中的机制运行情况,进一步落实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要求,助推知识产权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
多方共治 着力构建跨区域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改革推进不能单靠一家之力,需联合多方力量,共同形成机制共建、工作共推、成果共享的良好格局。为确保本次管辖机制改革顺利推进,成都知识产权法庭及部分基层人民法院邀请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代表、高校学者代表、企业代表、媒体代表共同参与推进会并看展研究讨论,探索跨区域知识产权共管共治格局建设,进一步推进知产保护协同共治发展。
成果初显 把握改革机遇全面释放司法效能
2022年7月,经成都中院报送,“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一案在省法院开庭审理,该案通过“公开审理、以案说法”做到“审理一案,指导一片”,改革成效初显。
2022年10月,高新法院与东部新区、高新区、成华区、新津区、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签署《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动合作备忘录》,就法院与行政机关间知识产权跨区域共管共治工作机制建设达成合意。这是知识产权管辖格局调整以来,成都地区签订的首个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共治协议,将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建新建强。
成都法院将平稳推行知识产权新管辖格局建设,充分把握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要求、抢占改革先机,争创影响地区、辐射全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品牌,为地区创新事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与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