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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为期一周的全区法院知识产权和涉外审判业务培训班开班。培训班旨在尽力提升相关领域法官履职能力,服务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新疆高院党组紧紧围绕自治区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局中的战略定位,跟进自治区集中打造以“八大产业集群”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锚定向西开放的“一港五中心”和“口岸经济带”建设,尽快提升全区法院知识产权和涉外审判队伍履职能力,为推动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着眼于助推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新疆高院党组要求法官学院用足用好兼职师资库资源,配强师资力量,提升培训层次。法官学院与民三庭紧密对接并进行任务分解,商定课程安排以及授课教师名单,邀请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杜涛、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刘力、新疆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杨静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三级高级法官史蕾授课。本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区域品牌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讲授;围绕对外开放,就涉外民商事审判外国法适用和查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与理解、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办理注意要点以及国际司法协助等进行涉外专题辅导。

培训前,法官学院、民三庭就培训需求广泛收集全区法院相关知识产权和涉外审判业务意见建议,将审判工作中期待解决的问题反馈给授课教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王书林、张婷、吴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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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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