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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苏州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同批16件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在二审中实现了一揽子和解,双方当事人携手向法庭敬赠“公正高效、息诉止争”锦旗,为案件承办法官展现的“和合”能力手动“双点赞”。

在该系列纠纷中,歌某丽公司是经营健康减肥瘦身业务的连锁企业,高某、滕某系歌某丽公司的代理商,开设有多家歌某丽加盟店并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及合同解除等发生重大争议,双方相继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在主持调解无果后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均不服提起上诉。法院二审期间,注意到该系列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虽均存在较大争议,但双方有多年合作经历尚有调解可能,且该系列案在诉讼主体、法律关系、诉辩主张均高度关联,具备一揽子解决的基础。基于上述因素,法庭秉持“调解是高层次审判”理念,将原先分配至多个合议庭的案件,统一选派一名具有丰富基层矛盾化解经验的员额法官同步开展调解工作。该承办法官经阅卷、听证深谙16案案情后,又与各合议庭联合讨论,确立了“既依法保障特许经营主体市场利益,又合理关切中小微企业稳企复产”的调解思路,与双方当事人线上、线下沟通十余次,最终促成双方就本院审理的16案纠纷以及南京地区法院审理的2案纠纷达成一揽子和解方案,双方当事人在法庭签署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数十万元的和解款。事后,双方“握手言和”,为该系列纠纷“案结事了”画上圆满的句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苏州知识产权法庭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秉持和传承江南“和合”文化底蕴,打造以“推动纠纷和解、实现诉讼和谐、加强溯源治理合作、凝聚诉源治理合力”为主要目标的“苏知最和合”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品牌。本案是法庭继涉生物辅酶“卡脖子”技术秘密案件达成百万元调解后,强化诉源治理效能、实现诉讼和谐的又一例证。下一步,法庭将依托“苏知最和合”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品牌,健全完善“苏知和合坊”功能布局,着力提升“苏知和合坊”核心团队成员纠纷化解能力,切实满足各类市场主体知识产权解纷需求,依法服务和保障苏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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