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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助力辖区企业合法经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日前,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宋磊、肖圣雷、法官助理秦梦圆,受邀前往朝阳区秀水街,为商户们开展“京法巡回讲堂——预防知识产权犯罪普法讲座”。

肖圣雷法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知识产权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具体案例,针对商户的经营范围,着重强调商标权保护的适用场景、侵权风险及维权举措,以案释法,深入浅出。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案例

2018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林某在某商场销售带有“HERMES”“GUCCI”“LV”等品牌的包、皮带、皮带扣等商品,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400余万元。库房内起获“LV”标识皮带10个、皮带扣60个;“GUCCI”标识皮带20个、皮带扣68个、包96个;“HERMES”标识皮带15个、皮带扣67个、包350个并扣押在案,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10余万元。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为牟私利,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案例

被告人冯某某伙同崔某某(另案处理)于2016年至2019年间,在北京市朝阳区等地,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制造并销售北京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某化学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标识。公安机关从冯某某暂住地起获涉案注册商标标识共计81070个。

被告人白某某于2018年至2019年间,在北京市朝阳区等地,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制造并销售北京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某化学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标识,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5.25万元。起获铝制印刷模板85个、手机2部、氢氧化钠标签1版、合格证1版,现在案。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某、白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并销售,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冯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白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侵犯商业秘密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典型案例

被告人刘某某原系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负责制作三维模型。刘某某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其在职及离职约定期间内对被害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能以转借、复印、抄录等形式使用、泄露保密信息。2021年2月,被告人刘某某从该公司离职并签订离职协议,承诺不持有被害单位任何目标三维模型数据及资料。

同月,被告人刘某某在该公司住所,破坏其核心机房主机USB接口密封条,并通过插入移动存储硬盘从该公司内网盗取三维模型数据及资料。在离职后,利用盗取的三维模型数据及资料与他人进行商务洽谈,后导致该公司与其他公司的购销合同被解除。

经鉴定,被告人刘某某移动存储硬盘中的2款三维结构模型文件,与该公司提供的2款三维结构模型文件具有同一性,且上述结构模型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通过成本法进行资产评估,价值共计人民币110余万元,通过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价值共计人民币70余万元。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无视国法,以盗窃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示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重要财产,也是国家的重要资源。企业应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保护体系,商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知法懂法,不得私自制造、销售、复制、传播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或者服务,同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避免纠纷的产生和知识产权被侵害。打击侵权知识产权犯罪,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提升自主品牌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企业发展应当把握好这一关键要素,防范知识产权犯罪,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

讲座结束后,宋磊、肖圣雷、秦梦圆跟随工作人员参观秀水街自主品牌商家的设计作品,与秀水街法务部知识产权小组进行座谈交流,并就企业如何防范知识产权犯罪提出相关建议。后续,朝阳法院将继续关注商户们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和周到司法服务。

本次讲座受到企业员工和商家们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反响,有商户表示,通过法官的普法授课,更加深刻意识到了商标保护的重要性和目前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后要深入学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此次普法旨在广泛宣传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助力企业管理再升级,同时希望凝聚社会各界共识,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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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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