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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睢宁法院社会治理协同中心实质化解纠纷成效,讲好法治好故事,传递法院好声音,树立司法公信力,睢宁法院通过探索构建“六个一体化”(即,协同共治一体化、分级化解一体化、速裁调解一体化、城乡治理一体化、信访处置一体化、府院联动一体化)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一站式基层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新路径,实现了矛盾解纷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谢谢法官,产品的口碑做出来不容易,如果因为假冒伪劣产品把我们名声坏了,心血就白费了。”近日,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批量案件的原告方恒安(中国)纸业有限公司的代表在得到公正的结果激动地说。

恒安(中国)纸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经营高档纸、卫生用品等各类生活用品公司。该公司享受注册商标“七度空间”的商标专用权,注册号为第9571597号及第1907491号,核定使用商标为第五类:卫生巾、卫生护垫等,“七度空间”品牌卫生用品销售区域涵盖全国各地,品牌知名度高。

2022年9月,该公司发现在邳、睢店铺经销的“七度空间”牌卫生巾系假冒伪劣产品。遂委派人员核实,并委托公证处对涉案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2022年9月底,该公司将销售假冒伪劣产权111家店铺诉至集中管辖邳州、睢宁两地知识产权案件的睢宁法院,要求被告方停止销售侵犯“七度空间”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

受理案件初期,调解员花炜先行对个别案件进行初步调解。面对知识产权纠纷存在举证难、周期长、维权成本高的难题,为在短时间内高效解决纠纷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该院知识产权承办法官王慧子有了新思路。

调解过程中,王慧子法官借助该院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成立的“知识产权联动保护中心”,充分查证侵犯行为的性质和时间等因素,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专职调解员向案涉当事人进行细致地法律释明,同时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商品经营以及进货不规范行为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等不利后果向被告阐明,最终,被告皆认识到自身侵犯行为的违法性,停止了侵权行为,及时赔偿原告损失及维权费用,并表示今后将提升诚信经营理念,规范经营行为。

睢宁法院发挥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作用,打通“法院+”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渠道,促进了知识产权纠纷依法、公正、高效化解,为营造文明经营的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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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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