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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主办,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第一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在北京成功举办。“数据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是数字经济的根本特征和发展引擎,知识产权是保护数据权益和维护竞争秩序的重要路径”“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给司法审判带来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本次研讨会汇聚法院、知识产权学界与实务专家学者,共议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前沿问题,共同赋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据了解,此次研讨会共有来自北京市委政法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政法大学、美团公司等单位的40余人参加,围绕数据权益保护、数据技术和产业发展的司法挑战等问题分享了各自的观点。

与会专家认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如何界定数据权益属性、内涵和边界,如何平衡持有者、加工使用者、产品经营者等相关主体利益关系,促进数据价值释放,对司法裁判是一种巨大挑战。随着数字平台企业崛起,平台收集、处理和运用用户数据形成的数据权益,突破了传统所有权的权能结构,数据权益如何保护、传统智力成果的适度垄断与数字经济开放共享的边界如何厘清,更需要裁判者的经验与智慧。深度链接、人工智能、算法推荐等新技术的运用使网络环境下侵权行为更易实施、更加隐蔽、更为复杂,这也使得司法审判环节中的举证质证、事实查明更具挑战,诉讼强制措施等相应程序规则需要及时跟进。

据雄安中院院长任晓刚介绍,雄安中院与北京知产法院、天津三中院共同构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获评河北省2022年度“十大法治成果”,为护航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天津三中院院长张长山表示,希望三家法院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聚焦服务非首都功能疏解、“新两翼”建设等战略重点,围绕数字经济、信创等领域新情况,拓宽深化交流平台与协作方式。北京知产法院院长刘双玉表示,京津冀三地法院将接力组织研讨,筑牢京津冀协同保护平台,共同完善机制形成京津冀三地中院知识产权协同司法品牌,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引向深入。(记者 徐伟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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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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