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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知产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与两级法院裁判尺度统一,2023年7月12日,山西长治市中级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负责人王成立、法官李国君、法官助理冯雨瑶、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华玉墨到潞州区法院指导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潞州区法院副院长杜有利、综合审判庭庭长李军等参加培训研讨。

潞州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李军等人对当前潞州区知识产权案件受理与审结情况、诉前调解机制运行、当前审判中遇到新类型案件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汇报。

培训会上,与会人员就知识产权虚假恶意诉讼识别、原告主体资格认定、合法来源抗辩、侵权损失计算、网站劫持等疑难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结合省高院、市委加强知产工作相关文件精神,长治中院民三庭负责人王成立就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继续巩固当前知产审判取得的好成绩好经验;二是对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和省高院约束性指标考核通报,加强对短板弱项提升改进;三是潞州区法院作为长治地区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案件专属管辖法院,要加强与其他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法院的沟通,依法妥善审理知产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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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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