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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四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交流合作,9月15日,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新城区人民法院承办的“呼包鄂乌”跨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暨第一届四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经验交流会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召开。

本次会议主题为“加强知产司法保护协作 共建呼包鄂乌新发展格局”,旨在从知识产权司法理论和实践角度探索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加强呼包鄂乌一体化机制,保护区域技术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呼包鄂乌四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班子成员、自治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苗孔连,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英杰,呼和浩特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瑞俊出席会议。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臻主持会议。

会上,四地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就各自辖区的知识产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认为知识产权不仅是创新发展的“刚需”,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标配”。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内蒙古自治区新发展格局和协同推动呼包鄂乌高质量发展的这条“赶考”之路上,四家法院既是“好邻居”,更是同路人,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合作框架作用,共同守护好呼包鄂乌区域的“创新之火”,当好自治区战略科技力量的知识产权“守门人”,推进呼包鄂乌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四地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共同签署了“呼包鄂乌”跨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今后将协同开展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下一步,四地法院将依托协议确定的协作机制,不断提升能动司法能力,通过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手段为企业提供更优的解纷途径,并将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力度,推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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