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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充分发挥北京、海南两地司法资源优势,在上级法院的支持和指导下,2023年11月7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签订《交流与合作框架协议》,并联合召开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交流座谈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双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君丽共同签订协议并分别讲话。

两家知识产权法院将建立业务互促机制、人才交流机制和植物新品种案件信息互通及协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和经验互鉴,共同推进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建设。

刘双玉表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都肩负着服务保障所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职责,更肩负着将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法治保障的光荣使命。此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将搭建起广阔的平台,加强两院互通及协作,为两地各类知识产权特别是为植物新品种权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保护。

夏君丽表示,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是进一步探索加强法治保障,积极推进审判机制创新的具体举措。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进一步加大研究、交流和协作力度,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形成制度集成创新成果,更好满足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对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的司法需求,不断加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

海南省人大代表黄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农业农村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版权局等单位代表出席签约仪式暨座谈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有关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同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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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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