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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护航玉林企业高质量发展,3月27日,广西玉林福绵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到广西春茂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走访,开展知识产权普法活动,以“送法入企”的方式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助力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走访过程中,福绵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向该企业相关人员发放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资料,并就知识产权领域法律知识、侵权类型、侵权风险、维权渠道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广西春茂集团提出商标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福绵区人民法院引用法条,结合具体案例作了全面解答,特别指出,根据商标法及其司法解释相关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被控侵权人以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商标专用权人举证不能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故商标专用权人在使用商标过程中,需要注意该维权风险。其次,福绵区人民法院对其使用的微信公众号还作出了规范指引,特别是在引用文创、图片、歌曲等方面需要注意著作权方面的问题。
广西春茂集团对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加强与企业互动、帮助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表示由衷赞赏,并表示今后将加强与法院的交流,及时了解掌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动态,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企业职能和责任,做大做强玉林企业品牌。
下一步,福绵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将以开展的“知识产权周”为契机,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对接企业司法需求,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玉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有力的司法保障。(吴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