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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孝感孝南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小额诉讼速裁快审工作模式,构建了知识产权“130”快审模式、“五快”工作机制,以及“要素式”审判、“集约化”审理、联动联调、多元解纷等工作方法,缩短审理周期,降低司法成本,全力为新质生产力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近两年的司法实践中,孝南区人民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124件,结案率98%,调撤率75%,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9%;上述已结案件中,上诉率降低,未衍生再审、信访案件,有效提升了案件比、案访比等效果指标,推动了民事案件数量下降、质量提升,诉源治理效能得到显现。
“四个优化”建机制
优化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关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工作规程》《知识产权多元解纷、诉前调解工作机制》等制度机制,细化对符合适用小额程序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标准要求,为办案提供了明确指引。
优化多元解纷,与辖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制订《关于在全区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在全区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通过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进行司法确认10件,诉前在线调解248件。
优化程序适用,强化知识产权诉前调解工作,30%以上案件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化解。办案中,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积极促成当事人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办理,努力构建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适用小额诉讼为原则,适用其他程序为例外的审判工作格局。
优化团队建设,组建专业化的“三合一”知识产权审判团队优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在1 日内立案,3日内送达,7日内调解,15日内开庭,30日内裁判。
“三个简化”提效率
简化送达程序,建立以电子送达为主,线下集中送达为辅的法律文书送达模式,对被告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缺席审理。简化审理程序,推行要素式审判,原则上以一次开庭审结为原则,同时采取“集约化”审理方式,对类案集团诉讼进行集约审理,立案分案到同一法官办理,进行集中送达、集中调解、集中开庭、集中判决。简化文书制作,采取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裁判文书,达到核心要素保留、裁判篇幅缩减、审判结果清晰的效果。对于案情简单、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当庭作出裁判并说明裁判理由。
“一个降低”显效率
在知识产权案件“130”办案模式下,审判团队在办案的各个节点全面推行“快立、快送、快调、快审、快判”的“五快”审理模式,确保了绝大多数知识产权小额诉讼案件能够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在诉前调解等环节,创新建立并适用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即诉前调解中确认的案件事实,可以在审理中直接予以认定,以此避免了重复认定,实现了降低办案周期,体现审判效率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