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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医院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保障中医药创新性传承、创造性发展,10月10日,山东省院民三庭庭长徐兴军、滨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向阳一行7人来到滨州市中医医院(滨州医学院附属中医医院),进行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调研。滨州市中医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韩圣光,党委委员、副院长卢海波等陪同。

徐兴军一行认真参观了滨州市中医药文化苑,深入了解金银花等山东道地药材的培育发展,来到中医优适技术推广中心,了解特色灸疗器具的专利保护情况,并对滨州市中医医院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表示肯定。

在座谈会上,双方围绕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韩圣光高度肯定了省法院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保障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并强调了这一文件对于促进中医药科研、临床以及中药产业发展的关键作用。同时,他也指出了医院当前在特色中药材资源、中药炮制技艺、古法药方以及中药自制制剂等方面存在的知识产权保护难题以及对法律保护的需求。

徐兴军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表示可以通过综合利用专利权、著作权、地理标志以及商业秘密等多种方式,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本次调研活动彰显了省、市司法机关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今后深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践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滨州市中医医院(滨州医学院附属中医医院)将积极提升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探索建立问题研商机制,努力营造尊重和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下推动中医药事业及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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