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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上午,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与行政联动协作,全面提升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签约暨福清市人民法院驻福州高新区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揭牌仪式在位于福州高新区的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隆重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福建分中心综合管理部主任王晓峰,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陈晓,福清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学凯,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处处长方舟,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叶友明等出席活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庭长朱玲应邀出席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联席会议。

活动伊始,王晓峰主任、陈晓主任、陈学凯院长、方舟处长、叶友明局长共同为福清市人民法院驻福州高新区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揭牌。

而后,与会人员参观了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福建分中心,详细了解了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及审协福建中心的业务职能、发展历程及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需求。

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福建分中心、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福清法院、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联席会议,就各自在知识产权的专业技术、司法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经验分享、研讨交流,达成相关共识,并共同签署了《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

介绍了高新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情况,并就促进知识产权保护与高新区产业发展的精准融合提出三点建议:一是依托东福研究院、闽都创新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提升创新能力;二是赋权高校及科研院所,探索成果转化新模式;三是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保护体系。

就协同各方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同心同向,增强协同保护意识,形成从源头治理到司法保护的全链条保护模式,以高质量司法扛起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实施的使命担当。二是互联互通,发挥资源聚集优势,依托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形成“法院专业审判+各单位职能优势”合力。三要共建共享,提升综合治理效果,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促进司法资源要素有效流动。

《协议》的签订是深化落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建立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衔接联动和协同保护工作机制”的具体体现,期待各方依托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在人才资源共享、信用体系建设等各领域开展全面协作,共同助力提升高新区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水平。

《协议》的签订对建立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衔接联动和协同保护工作机制有着重要作用,为各方共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拉开了一个崭新的序幕,相信经各方共同努力必将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福建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协议》的签订既是紧扣高新区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实际需要,也是彰显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并就推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提出三点建议:一要统一共治理念,在服务发展大局上群策群力,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二要完善共建机制,在护航创新发展上齐心协力,建立健全常态化联络等机制,切实做好知识产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共同构建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机制大格局。三要坚守共享目标,在打造协作样板上同心聚力,深化数字赋能,破除部门壁垒,共建共享资源。

下一步,福清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以制度建设“增激励”、以法律实施“强保护”,持续拓展协同保护的广度和深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法治之力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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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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