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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5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绥北人民法院成为黑龙江省农垦辖区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权法院,授权审理100万以下标的额一审民事和行政知识产权案件,2024年,绥北人民法院受理知识产权类案件8件,均以非诉方式化解纠纷。

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项攻坚活动。为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质效高质量提升,绥北人民法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发《绥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绥北人民法院民事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和诉调对接工作流程管理规定(试行)》及《绥北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规范的意见(试行)》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专班及责任人员,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积极摸排辖区知识产权概况,加强风险预防机制。绥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明杰与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龙分别带队,前往辖区农场、公安和司法单位,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深度调研辖区知识产权纠纷类型,进行“送法上门”,将潜在的知识产权侵权隐患化解在诉前。同时,通过梳理已发生的此类案件,对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进行提前预防;对已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企业发出《司法建议书》,提示企业在生产经营及宣传过程中注意避免使用他人拥有著作权的照片及图画、对已发出的宣传稿件进行自查等,避免后续再次因此发生纠纷。

健全联动机制,制发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条例。由绥北人民检察院牵头,绥北人民法院、垦区公安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建立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其中意见第七条明确,要强化对“北大荒”“亲民食品”等农垦品牌的保护,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侵权假冒多发领域,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向前延伸司法职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报道。通过线上线下多层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攻势,制发“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手册,到农场有限公司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辖区拥有自主品牌的农户解答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分析存在隐患,有效提高了辖区群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知识,扩大宣传面,强化宣传效果,以“有形”与“无形”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互联网平台延伸法治宣传的范围,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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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各种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产品外观等,都可受到知识产权保护。
  如果不了解知识产权的分类及概念,建议先行浏览引导篇,以便更好地理解世界各国家地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

  如果您了解知识产权,请直接进入国别环境指南页面。本指南包含权利获取及救济两部分,所涉国家地区及内容逐步完善中。介绍内容仅供参考,以各国家地区主管机构官方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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